文莱位于亚洲东南部,加里曼丹岛,北濒中国南海,东南西三面与马来西亚的沙捞越州接壤,并被沙捞越州的林梦分隔为不相连的东西两部分。海岸线长约162公里。
文莱海运港口介绍:
1、斯里巴加湾港 BANDAR SERI BEGAWAN 斯里巴加湾是文莱达鲁萨兰国首都(Bandar Seri Begawan),位于文莱湾西南岸,距文莱河入海口14.48公里。
2、麻拉(穆阿拉) MUARA HARBOUR 位于文莱东北沿海文莱湾进口处,濒临南海的东南侧。它是始建于1973年的深水良港,是文莱的最大港口。港区主要码头泊位有3个,岸线长428米,最大水深10.3米。码头泊位包括集装箱泊位和杂货泊位各一个。该港保税货物仓库面积达3500平方米,并有冷冻库一座。主要出口货物有石油、木材、液化天然气、橡胶及樟脑等,进口货物主要有机器、食品、运输设备、工业品及药品等。主要贸易对象有日本、美国、新加坡、韩国、泰国、马来西亚及美国等,其中出口到日本约占总数的50%。
3、白拉奕 KUALA BELAIT文莱西部城市和油港。白拉奕县县治所在地,位于白拉奕河口。沿海公路东通诗里亚、都东等地,西通沙捞越的峇南港。
文莱的水运是重要的运输渠道。麻拉(穆阿拉)深水港是主要港口,此外还有斯里巴加湾市港、马来弈港等。另有诗里亚港和卢穆港等,主要供出口石油和液化天然气使用。与新加坡、马来西亚、香港、泰国、菲律宾、印度尼西亚和中国台湾有定期货运航班。
文莱海运进口商品规定:
1、文莱禁止进口鸦片、海洛因、吗啡、淫秽品、印有钞票式样的印刷品、烟花爆竹等。对某些商品实行临时禁止进口,如水泥、锌皮瓦片等。
2、出于环境、健康、安全和宗教方面的考虑,文莱海关对少数进口商品实行进口许可制度,植物、农作物和牲畜须由农业局签发进口许可证(植物不能带土),军火由皇家警察局发证,印刷品由皇家警察局、宗教部和内务部发证,木材由森林局发证,大米、食糖、盐由信息技术和国家仓库局发证,二手车由皇家海关发证,电话装置、无线电由通讯局发证,药品和毒药由卫生部发证,鲜、冷冻的鸡肉、牛肉由宗教部、卫生部和农业局发证。除以上有关部门发放进口许可证外,机动车、农产品、药品及与药品相关的产品进口还需提供相关的原产地证书和检查证明。
3、没有商业价值的样品可免税进口,对于有商业价值的样品进口,需交抵押金,如果样品在3个月内出境,可退还抵押金。
4、由于文莱属于穆斯林国家,因此对肉类的进口实行严格的穆斯林检验。另外对酒类的进口也严加控制,对于某些动植物产品,如牛肉、家禽,需提交卫生检疫证书。进口可食用油不能有异味、不含任何矿物油,动物脂肪须来自在屠宰时身体健康的牲畜并适合人类食用,动物脂肪和食用油须是单一形式,而不能将两种或多种脂肪和食用油混合。食用脂肪和食用油的包装标签上不得有“多不饱和的”字眼或其他相似的字眼。非食用的动物脂肪须出具消毒证明。进口活动物和动物制品须有兽医证明。大豆奶应是从优质大豆中提取的液体食品,可包括糖、无害的植物物质,除了允许的稳定剂、氧化剂和化学防腐剂外,不得含其他的物质,并且其蛋白质含量不少于2%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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