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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日起这5种物质被列为易制毒化学品管制

海运新闻 物流巴士 2018年1月26日

根据国务院《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公安部、商务部、国家卫生计生委、海关总署、国家安全生产监管总局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联合发布公告《关于将N-苯乙基-4-哌啶酮、4-苯胺基-N-苯乙基哌啶、N-甲基-1-苯基-1-氯-2-丙胺、溴素、1-苯基-1-丙酮5种物质列入易制毒化学品管理的公告》,决定将上述5种物质列为易制毒化学品管制,公告自2018年2月1日起施行。

什么是易制毒化学品?

易制毒化学品是指国家规定管制的可用于制造毒品的前体、原料和化学助剂等物质。

根据《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45号),易制毒化学品分为三类:第一类是可以用于制毒的主要原料,第二类、第三类是可以用于制毒的化学配剂。

此次列为管制的5种易制毒化学品种,NPP、4-ANPP、β-氯代麻黄碱被划入第一类易制毒化学品,溴素、1-苯基-1-丙酮则被划入第二类易制毒化学品。

值得注意的是,NPP和4-ANPP是制造新精神活性物质芬太尼类物质前体的两种物质。

什么是新精神活性物质?

根据联合国毒品和犯罪事务办公室(UNODC)的定义,新精神活性物质是指新出现的、存在药物滥用可能性但国际上尚未列管的物质。

简而言之,新精神活性物质就是犯罪分子为了逃避打击,把国际社会现在已经管制的精神药品和麻醉药品化学分子式进行简单调整,从形式上变成了另外一种化学物品。

但新精神活性物质麻醉、致幻、抑制的效果和原来管制的药品效果是一样的,甚至还有过之而无不及。当前,新精神活性物质在全球迅速蔓延,已继传统毒品、合成毒品后全球流行的第三代毒品。

而此次NPP等5种易制毒化学品列入管制,实际上也是根据联合国麻醉品管制委员会2017年3月将NPP、4-ANPP这两种芬太尼类物质的前体纳入《联合国禁止非法贩运麻醉药品和精神药物公约》所采取的有效管制措施。

不是每一位进出境旅客都知道相关化学式的构造,但每位都应该了解,不少药品都含有易制毒化学成分,一定要提前了解前往国家的有关规定。

以“感冒药”为例,早有媒体报道,一名留学生携带感冒药进入新西兰境内后被海关拘捕。由于该药含有的伪麻黄碱是制造冰毒的主要原料,该名留学生被判入狱2年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