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拉雷是津巴布韦首都和最大城市,是津巴布韦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哈拉雷为全国重要的工业城市,工业产值仅次于布拉瓦约居全国第二。有金属冶炼、卷烟、炼油、化肥、纺织、造纸、橡胶、金属加工、食品、车辆修配等工业部门。因其周围60千米地下遍布铬矿,故有铬都美称。为世界较大的烟草集散市场之一,每年3~11月各国烟商云集,交易繁忙。为全国的交通中心,哈拉雷国际机场设备先进,与邻国有定期的航班往来。
津巴布韦以铁路、公路和航空为主,海运主要通过南非的德班港(距哈拉雷1700公里)和莫桑比克的贝拉港(距哈拉雷600公里)。铁路通往南非、莫桑比克、赞比亚和博茨瓦纳。
深圳海运到哈拉雷一般情况下是先从深圳海运到南非的德班(Durban)港和莫桑比克的贝拉(Beira)港,然后转陆运哈拉雷,物流巴士推荐走SAF,大多数目的港客户都制定SAF到南非内陆国家。
津巴布韦的《海关与税收法》中明令禁止进口的物品为:伪造的钱币或钞票、淫秽物品、监狱犯人制造的物品、毒品、任何其他法令法规禁止进口的物品。
津巴布韦政府还规定,1万美元以上的进口商品必须委托一家英国检验公司实行装船前的强制检查和价格审查,并规定由中国商检机构检验出证的中国商品还须到香港或新加坡换"清洁报告单"方可结汇。
津巴布韦海关税由关税、附加税和进口税组成,税率一般在20%-30%之间。一般说来,进口要交12.5%-20%的附加税,相当于该国国内商品销 售税的同一比率。为了保护本国的民族工业及产品,津巴布韦政府于1993年12月较大幅度地提高了部分进口商品如电器、服装、五金器具、家电、玩具、摩托 车等的关税。2009年1月,津巴布韦政府对现行的税赋体系进行改革,全面实行外汇征收,对大部分科目的征税比例进行了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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