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载货清单(Manifest),亦称“舱单”。船方或其代理人对全船所载货物编造的清单。在对外贸易中它是向海关报关时必须交验的单据之一。 是一份按卸货港顺序逐票列明全船实际载运货物的明细表。它是在货物装船完毕后,由船公司的代理人根据大副收据或提单编制的,编妥后再送交船长签认。
填写规范
一共有二十三项:
一、载货清单编号
该编号为12位英文字母与数字组合.第一位为国别代码(自中方出境,代码为"C"),第二,三位为年份,第四至七位为关区代码,第八至十二位为流水号。
例如:C07940600001,表示伊宁海关(9406)2007年出口哈方的第一份载货清单。
二、中国车牌号,哈国车牌号
本栏目分别填写货运车辆的中国和哈萨克斯坦车牌号码。
三、拖车号
本栏目填写拖挂在头车后的拖车号码。
四、集装箱编号
本栏目填写车辆承载的集装箱的编号.一车载运多个集装箱时,集装箱号以";"间隔.如为厢式货车,可不填本栏目。
五、装货地点本栏目填写本车次卸载货物的地点,如:工厂,海关监管场站等。
七、出境日期
第一联的"出
八、编号
一辆货运车载运2种以上的货物时,货物名称必须分别填写.此栏填写阿拉伯数字,即"1,2……",按顺序填写。
如多票货物拼装同一运输工此栏目填写规范的中俄双语商品名称,同时必须填写货物的规格或型号.商品名称及规格型号应据实填写,并与商业发票相符。
十、唛头及编号
本栏目填写货物包装上的唛头或标记及编号,包括除图形以外的文字,数字。
十一、包装方式及件数
本栏目按实际外包装方式填写,数"净重(千克)"指货物的毛重减去外包装材料后的重量,即商品本身的实际重量,使用阿拉伯数字,计量单位为公斤,不足1公斤的填写时保留2位小数。
十三、价格(币种)
十四、发货人
本栏目填写向运输公司交付货物的企业的名称及地址.本栏目内容一行填写空间不足的,可逐行填写。
十五、收货人
本栏目填写最终收取货物的企业文大写,并用阿拉伯数字附注.特殊情况,如为托盘装入集装箱的,可填写托盘数;散装货物填写为"1"。
填写所载货物的净重之和,单位为千克,使用中文大写,并用阿拉伯数字附注。
填写所载货物的总价值,使用中文大写,并用阿拉伯数字附注,写明币种。
十七、承运人声明
本栏目填写承运人正式全称,表明国际道路运输许可证号码。
十九、驾驶员姓名,签名,日期
"姓名"栏目以正楷中文和俄文印刷字体填写驾驶员全名,"签名"栏目由驾驶员本人填写其惯用签名,"日期"为签名日期。
二十、合同号
本栏目填写进出口货物合同(协议)的本栏目根据实际情况,选择"过境"或"其他",并在方格中标记"√"。
二十二、备注
本栏目用于填写必要的相关信息,如因商品项目较多,随附货运清表的,在此填写"随附……页货运清表"。
二十三、各栏目填写后不得涂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