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流巴士网从江苏检验检疫部门获悉,日前土耳其经济部正式宣布自2017年2月21日起废除2003年出台的“针对原产于中国的商品的保障措施法案”,并在官方公报中发表了上述决定,此举意味着土耳其依据中国入世第16条所制定的“特保条款”至此正式寿终正寝。
据报道,今后土耳其将依据世贸组织成员国通用规则和流程、通过一般性保障措施、反倾销和反补贴等条款处理中国出口产品可能对土耳其市场造成的扰乱。
检验检疫部门提醒出口产品至土耳其的企业,应积极关注今后土方相关进口产品所依法律法规的变更,加强与当地进口商的沟通与协调,避免不熟悉新规导致出口货物受阻,蒙受损失。若在外贸过程中遭遇到类似技术性贸易门槛等,可向国内检验检疫机构咨询,以寻求官方援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