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咨询热线:

400-0771-365

|

海运费查询

阿根廷海运进出口相关规定

海运新闻 物流巴士 2016年7月22日

阿根廷是拉美第三大经济体,也是世界上综合国力较强的发展中国家之一,还是世界粮食和肉类的主要生产和出口国之一。中国是阿根廷第二大贸易伙伴,而阿根廷是中国在拉美的第七大贸易伙伴,中国与阿根廷的贸易往来比较频繁,因此了解阿根廷海运进出口相关规定就显得很有必要,下面是物流巴士小编整理的阿根廷海运进出口相关规定,如有错误欢迎指正。

5-7-22

一、阿根廷出口规定

1、出口商品退税

可在FOB(或FOR、FOT)价格基础上退税。各种商品的退税率为0%到10%,具体由经济部的外贸副国务秘书处决定,海关总署负责执行。向南共市成员国的出口不享受退税。

2、来料加工出口退税

来料加工出口可以退原料进口时所付的关税、统计税和加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但来料加工生产的货物必须在一年内出口,必须销往非南共市国家:

3、在国外中标的交钥匙工程可退税。

此类工程包括:冷藏库、飞机场、港口、饭店和旅游设施、造船厂、发电厂及其输电设备、堤坝及水力发电设施、医院、水处理工厂、通讯设施、输油管、输气管、石油和天然气开采设备、石油和天然气加工设施、铁路、火车站及其它基础设施、粮库。退税率是FOB的10%。产品中国产的原料不能低于FOB价的60%。

4、COLORADO河以南的出口可享受额外的退税

在COLORADO河以南办理出关并装船出口的货物可以享受额外的J退税.退税期为95年1月1日-至99年12月31日

不同的港口实行不同的退税率,一般在7%-12%之间。

5、矿产出口退税

产自下列地区的金属和建筑用的矿产品出口时可额外退税5%:

ANTOFAGASTA DE LA SIERRA( CATAMARCA省); JUJUY省的COCHINOCA、HUMAHUACA、RINCONADA、SANTA CATALINA、SUSQUES、TUMBAYA、YAVI;SALTA省的LA POMA和LOS ANDES。

6、对出口加工的财政支持

为了支持出口加工企业,国家银行向这些企业提供贷款。对中小企业的贷款期是180天,利率是10%。对农产品和羊毛出口企业的贷款期最长可达260天,利率略高。对工业制成品的贷款期可达1年。贷款金额为FOB的80%。

7、对出口企业的财政支持

国家对生产出口工业制成品的企业的贷款期为4年,利率为12%,(中小企业为10%)。消费品出口的贷款期为1年半,利率为13%。工业制成品出口贷款期一年以内利率为10%。

二、阿根廷进口规定

1、保税区的进口

保税区迸口的货物用于储存或加工后在一定期限内出口,不用交进口税、统计税和其他税。

这些货物在保税区停留的最长期限是10年,可申请延期一年。

2、火地岛免税区的进出口

火地岛省被列为特殊海关区。火地岛用于王业生产的原材料和资本货的进口免除关税和其他一切税收。从阿国内其它地区购进产品或向国内其它地区销售产品被视为“进口”或“出口”。从阿境内进口原料和资本货均可免增值税,政府还给予5%的额外退税。凡火地岛生产的电子产品,向阿境内出口时,免交增值税。所有在“特别海关区”内进行的交易,或向国外出口,均免交利润税。若产品销往国内市场,则需在产品销售价15%的基础上征收利润税,剩余部分征33%的所得税。另外,在火地岛进行散件的组装,可被认为原产于火地岛。

3、海运出口阿根廷的纺织品、服装、鞋类、玩具等要交从量税。

4、旧货进口

海运出口阿根廷,阿根廷规定旧轮胎、旧衣服不准进口,但旧的机器、仪器、电子材料、录音录象设备、交通器材和医疗设备可以进口。

5、统计税

1995年3月24日起消费品进口要交3%的统计税。但自南共市国家和智利进口的货物,用于动植物繁殖的进口,燃料矿及油矿的进口以及进口加工再出口的货物可免交此税。

6、增值税

自1995年4月1日起,对海运出口阿根廷的货物开始征增值税。税率为21%。但个人和家庭用物品、样品和邮件、国家、省、市及所属机构进口的物品免征此税。

阿根廷海运进出口贸易还有涉及反倾销、保障措施及SGS商检的法规,现简介如下:

(1)反倾销

阿掌管反倾销的部门为经济部,具体调查工作由其下属的外贸副国务秘书处及全国外贸委员会负责。前者确定倾销幅度,后孝调查国内工业是否因倾销而受到损害,当阿部分企业或商会向外贸副国务秘书处提出要求对某产品的进口开展反倾销调查申诉时,外贸副国务秘书处将征询外贸委员会意见后决定是否受理该案。一旦受理,即开始初步调查,若理由充分,则35日后由工贸矿国务秘书处正式宣布展开反倾销调查.调查期间,各方(进口商、出口商、阿生产商及有关部门)均可递交各种材料或证据,调查过程中,如已发现国内工业蒙受明显损害,经济部可宣布采取临时性措施,一般为期四个月。确定倾销是否对围内工业造成损害是调查的关键内容,主要根据校调查商品的进口量,相同或同类产品的日内价格受进口价格的影响程度以及产品进口对阿生产商所造成的影响.整个调查过程持续近一年,最后由

外贸副国务秘书处及全国外贸委员会向工贸矿国务秘书处建议走否采取制裁措施。如决定采取反倾销措施,一般是规定最低FOB限价或征收一定量的反倾销特别税。终裁有效期一般为2-5年。

(2)保障措施

保障措施也是阿根廷力防止国外产品大量进口而对国内工业造成损害所采取的一种贸易保护措施。其基本过程与反倾销类似,保障措施往往并非针对某一国家的某一税则号产品,而是针对某一大类产品,如阿根廷曾对从除南共市以外的所有国家进口的纺织品和鞋类征收从量税。99年1月21日,阿又对娃娃等5种税则号的玩具采取保障措施。并已要求玩具进口时出示原产地证。

(3)SGS商检

阿根廷政府1177/97法令和217/99号决定规定,对食品、日用品、家用电器、玩具等2400个税则号项下的商品实施由指定的国际商检机构SGS进行的装船前检查。

商检公司将进行下列检查:

1.装船前检验进口货物的数童、质量和产地;

2.检验进口商品的关税税则号是否选择准确;

3.检验进口商申报的价格是否与产地目或国际市场的价格相等;

4.对每批装船货物数量和质量进行检验并证明合格否,商检公司出具商检证,并对货物的价格提出意见。

SGS的检验程序依据国际公认的检验准则进行。首先由进口商向SGS在阿根廷的办事处递交装船前检验申请表。进口商必须在签约后或最晚在装船前10天向SGS办事处递交申请表。该表可通过传真或电子邮件递交SGS驻出口国办事处。该申请表上有一编号,供进口商、报关行及供货商联系时使用。然后进口商通知卖方或供货方与SGS联系以便进行商检。SGS在接到通知5天以内在供货方指定的日期和地点进行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