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SPS是International Ship and port Facility Security Code的首字母简称,意为“国际船舶和港口设施保安规则”。由其衍生的安全附加费就是所谓的港口安保费或港口安全设施附加费——ISPS Fee/ISPS Charge。也有人称为反恐费,比如欧盟国家。这种附加费用几乎所有的航线均要收取,由船公司代收,有些包含在海运报价里,收取标准不一,一般是10美元/柜左右。美国港口的安保费(ISPS)一般是USD7/BILL。
昨日,MSC地中海航运发出正式通知,将调整到美国所有港口货物的港口安保费。生效日期为2017年2月1日(以进港日为准)。
调整后的安保费为15美金/柜(适用所有柜型),而此前MSC的此项收费为13美金/柜。
我国大多数口岸的安保费是20元/20尺柜,30元/40尺柜。2015年11月商船三井(中国)有限公司与澳大利亚航运均调整上海口岸安保费为:10元/20尺柜,15元/40尺柜。
ISPS规则:
1、从事国际航行的客船(包括高速客船)、油船、化学品液货船、气体运输船、散货船和高速货船等船舶应当符合公约的下述要求:
(1)所有300总吨及以上的国际航行船舶安装自动识别系统(AIS);
(2)所有100总吨以上的客船以及300总吨以上的货船,应在船体和内部舱壁上标记船舶永久识别号;
(3)所有300总吨以上的国际航行船舶均需配备记录船舶历史的《连续概要记录》。
(4)所有500总吨以上的国际航行船舶均需配备船上保安警报系统。
(5)所有公约适用的国际航行船舶,在船上应备有经批准的《船舶保安计划》。
(6)所有公约适用的国际航行船舶,要求经保安审核并取得《国际船舶保安证书》。
2、按照公约规定,各缔约国将对国际航行船舶是否符合海上保安规定进行检查,对有明确理由相信船舶不符合要求的,将采取检查、延误、滞留、限制船舶操作、拒绝船舶进入港口、将船舶驱逐出港、要求船舶开往指定位置等强制措施。
3、经营国际航线的船舶所有人或经营人、管理人,应当按照《1974年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SOLAS)和ISPS规则的有关规定,编制国际航行船舶的保安计划,指定并培训公司保安员及船舶保安员,为所属国际航行船舶配备规定的设备、文件和标识,申请船舶保安评估。